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22号
 

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北京市规划委员会,江苏省、山东省建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(局),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,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,现将经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、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组建方案名单、建筑业企业名单、工程监理企业名单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、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予以公布。

  特此公告。

附件:1、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

     2、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

     3、核准的工程监理企业名单

     4、核准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

     5、核准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二○○八年三月四日

 
   
 
附 件:
  1. 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
  2. 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
  3. 核准的工程监理企业名单
  4. 核准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
  5. 核准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