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瓯海区芙蓉山庄老人公寓(二期)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
所在地区:温州地区   时间:2007年12月10日 11:39:06  【加入收藏夹】【举报】【关闭

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T0712110013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,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,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,组织实施挂牌出让瓯海区芙蓉山庄老人公寓(二期)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地块坐落位置、面积及用途:位于瓯海区潘桥镇,用地面积28378平方米,建设规模<36294平方米,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(老人公寓)。
上述出让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及道路、绿化带等公共用地面积以出让地籍图为准,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。
二、土地出让年限:5 0年。
三、出让方式:挂牌出让。
四、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:1591万元人民币。
五、参加竞买对象:凡我市已取得老人公寓类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的单位可申请参加挂牌竞投。
六、报名登记日期、地点及有关规定:申请竞买的企业应于2007年12月 11日至2008年 1月9 日下午4:30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报名登记,经审查符合条件后缴交保证金并办理有关手续,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,保证金为人民币160万元整,竞买者必须在2008年1月 9日下午4:30之前交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竞得者的保证金即转为地价款,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出让结束后第二天开始退还,保证金不计利息。竞买者在参加竞买时,须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、单位公章;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竞买的,须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、负责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、单位公章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他人代办的,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、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七、挂牌出让时间:2008年 1月2日至2008年 1月11日下午3:00。
八、挂牌出让地点: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
九、联系方式与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
联系电话:0577-88151021 郑先生
       0577-88151126 何先生
开户单位: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
账 号: 1203206009201052538

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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