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xx焦化公司保安人员规章制度 为全面提高保安人员的思想素质,重管理,严要求,扭转以前的不良局面,做到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,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 一、签到制度:所属保安人员实行统一的交接班上班签到制,过时一律不准补签,如没有按时签到,本天上班无工资,如私自离开,按旷工处罚。 二、迟到、早退处罚:迟到30分钟之内处罚5元,30分以外4小时以内处罚10元(打电话请假除外);早退一次处罚10元。 三、旷工处罚。无故矿工一天处罚20元。 四、脱岗处罚。无论什么原因(无打招呼者)发现一次处罚10元,30分至两小时之内取消当日考勤,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。 五、睡岗处罚:中午2:30分后必须由二人执岗,发现睡觉者按睡岗处罚;晚上11点前睡岗一次罚款20元,8点以后睡岗一次每人罚款5元。其他时间发现睡岗一次处罚10元。 六、着装不整处罚:上班期间发现一次处罚5元,混穿或不穿保安服的一次罚款20元。 七、不负责任,严重失职处罚。发现一次处罚50元,一月出现3次,直接交保安公司处理。 八、请假无人替班处罚:准假后自行商量替班,不予处罚,如无人替班,扣除当天工资。 九、规定的责任区卫生没打扫处罚:发现一次处罚5元。 无故旷会处罚:一次罚款5元。 十、上班期间不准打扑克或赌博,发现一次罚款10元。 十一、交接班登记不清发现一次者处罚2元。 十二 、工作中拉帮结派,破坏团结,造成 人心涣散情节恶劣的,发现一次罚款100元。 十三、上班私自调岗,发现一次双人无工资。 十四、不服从命令,不听指挥,无理顶撞领导的,发现一次处罚20元。 十五、上班期间喝酒者,发现一次处罚20元,在服务区内打架斗殴者,一次每次处罚20元。 十六、监守自盗的没收所有财产,并报公司处理。 十七、值班期间,看书报,嬉闹,后与周围无关人员闲聊的 发现一次处罚2元。 十八、不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的,每次处罚5元。 以上规定从04年7月27日起执行。 奖励制度 条件:能模范带头,尽职尽责执岗,任劳任怨,团结同志,礼貌待人,出满勤的每月通过评比,评选出1—2名优秀执岗者,进行物质或现金奖励。 |